税务稽查的稽查对象来源,有四个方面:
一是“被抽查”。
二是“被举报”。
三是“被分析”。
四是“被关联”。

在实务中,税务稽查最初确定的检查期间通常会设定在3年以内,但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,总的来说,有3年、5年、无限期的三种情况:
根据《税收征管法》规定,如果你的公司是因为计算错误或者没有申报,造成没交或者少交税的,税务机关可以追征3年内的税款、滞纳金,有特殊情况的,可以延长到5年。
如果是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,那只能要求补交3年以内所欠的税款,但不能加收滞纳金。
如果属于偷税、抗税、骗税行为,那可以无限期地追缴税款。